2016年12月1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成自泸卡点对一辆川Q牌照的大众牌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搜出一根电警棍、一把三棱刺、一把军用匕首等管制刀具。执勤民警当场对车辆驾驶人及随行一名女子进行控制。
经核实,司机姓肖(男,汉族,42岁,四川宜宾人),随行女子是其同事,姓李(41岁,汉族,四川宜宾人)。肖某交代其为一家建材公司负责招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于自己平时喜欢各种刀具,便经常在网上“买来耍”。
经简单问询后,民警准备将其带往附近的三圣乡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正当民警现场对肖某上手铐进行控制时,不料肖某竟显得格外兴奋,连忙招呼随行女子李某:“我长这么大没带过手铐,快给我拍张照片”。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举动,“雷翻”了现场的执法民警。
据现场执法民警李家斌介绍,嫌疑人肖某被移送三圣乡派出所以后,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李家斌同时也告诫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购买、使用和携带管制刀具,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邵明亮 记者 刘宏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