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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
长沙律师 www.hncsgjj.com 发表日期: 2017-05-10 13:14:53 阅读次数: 1180 

从纪检巡视的情况看,如今明目张胆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但化大为小搞“微腐败”的问题,仍不时发生。吃喝不去大酒店了,改去农家乐;公款报销不搞大数额了,化作小发票;办私事不再开公车了,变成私车加“公油”……如此等等。

  错误的行为必然受错误的思想支配。“微腐败”增量不断,很大程度上源于法不责“小”的心理作祟,也说明一些人心中的贪念仍在活蹦乱跳。如何实现从不敢到不想,是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一些人常有侥幸心理,觉得法不责众、法不责微。以为“大家都这样”,法纪就无可奈何。然而,正风肃纪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代价。有人觉得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破点小规格,都“不算什么事”“没有多大事”,这何尝不是对法纪缺乏深知与敬畏的又一表现。如果说过去一些人走偏出格,可以归咎于不良政治生态拖累所迫,那么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咋还如此执迷不悟?

  “微腐败”看似吸血不多,实则其害如虎。老百姓愤慨“老虎”,也同样痛恨“蚊蝇”。居家过日子,苍蝇到处飞、蚊子嗡嗡叫,饭就吃不可心,觉就睡不安稳。“微腐败”往往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消解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雷峰塔顷刻间轰然倒下,就是因为“蚂蚁搬家”——今天你拆一砖、明天他拆一砖,正所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老虎”不可能一天长成,大奸巨贪哪个不是从小打小闹发展到无法无天?所以说,蚊蝇不狠拍,老虎也就打不完。

  睹微知著,防微成著,是正风反腐之通则。在有些国家,连公务员使用信封,都规定要公私分别,决不允许不付费搭便车。在我国香港,公职人员接受吃请,一顿饭费用,按就餐人数均摊,若超出本人月薪1%,即属受贿。我们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查细责小、无微不“治”将为常态。那些“隐身衣”“擦边球”“游击战”,恐怕再也穿不得、打不得、玩不得了。如果还以为“小范围”“小地方”“小活动”“小表示”“小便宜”“小方便”“小变通”“小爱好”等等“不算啥事”“不会有事”,心安理得、麻木不仁,迟早会导致阴沟翻船、小隙沉舟。

  “微腐败”因其体量不大,组织上的“探头”很难及时探清照明,加之群众中也不乏有人积非成是、见惯不惊,因此尤需党员干部当好自己的纪检官。有道是:不讲道德,纪律就会靠近;无视纪律,法律就会靠近。为官从政,贪一点则由“王”变“玉”、成他人玩物,取一文则不值一文、遭人们鄙视,因小失大的蠢人傻事还是不做为好。好面子、讲感情本不为错,但面子、感情要服从党性党纪,该拒绝时要果断说“不”。在党言党、为国为民,没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过意不去”,也没必要怕人说“不够朋友”“不懂规矩”。

  抓大不放小,是对腐败“零容忍”的生动注解。再微小的细节,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作风;再轻微的苗头,也会危害一个政党的根基。重在日常、不弃微末,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才能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精气神。(凌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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