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律师 长沙市律师 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新闻资讯】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百名红通人员”王佳哲回国投案自首
 最高法公布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福建)
 最高法公布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四川)
 最高法院公布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河北)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布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北京)
新闻资讯 → 11岁孩子买手机家长退货遭拒 专家:该消费行为无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11岁孩子买手机家长退货遭拒 专家:该消费行为无效
长沙律师 www.hncsgjj.com 发表日期: 2017-02-06 22:50:39 阅读次数: 144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几天,郑州市民陈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刚满十一岁的孩子隐瞒着父母,自己用压岁钱去手机营业厅买了一部价值近千元的手机,陈女士去商店退还却被告知已经出售的商品不能退,陈女士不免有了怨言,埋怨商家将手机卖给小孩的做法不太妥当。对此,未成年人独立购买大额商品时,商家能否进行销售也引发的市民广泛热议。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女儿很早就想买一部手机,因为害怕有了手机后,孩子的学习会受到影响,所以陈女士一直没有满足女儿的要求。

  陈女士表示,老师也不允许带手机,影响学习影响上课。对孩子的视力也不好,再者没有自制力,有了手机可能整天都在看。

  让陈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春节过后,孩子有了一些压岁钱,在没有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大年初三她独自一人在郑州市人民路新华书店旁的手机营业厅买了一部价值799元手机,这让陈女士感到很生气,“去看她写作业了没,她拿着手机很惊慌地往抽屉里塞,问她如何得到的,她说是她的压岁钱和家里的钱,买书时路过买的。”

  在和孩子沟通后,第二天陈女士就拿着手机找到商家进行退换,可是却遭到对方的拒绝。陈女士觉得,一个刚满11岁,还在读小学5年级的孩子,行为意识不强,对金钱更没有概念,商家将商品销售给孩子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此,大厅工作人员并不这么认为,“这不是卖烟酒,可以不卖小孩子,她一个11岁的孩子,买手机或者去超市买个几百块钱的零食都很普遍。”

  未成年人独立购买大额商品时,商家能否进行销售?对此,河南誉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瑞表示,10周岁到18周岁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之后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11岁女孩在未经父母认可的情况下购买手机的行为是不成立的。

  胡律师强调,这种重大的决策、重大的消费超出年龄的,且能够自我认知,自我把控的,他的行为必须得到家长的认可,否则该行为是无效的。

  经过多方沟通后,店方最终同意将手机退货。手机风波虽然尘埃落地,还给家长对孩子压岁钱的管理敲响了“警钟”。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年时父母、长辈给孩子的压岁钱也越来越多,不少孩子和家长表示,过年的压岁钱基本都是父母代为保管。这样的处理虽然干净利索,却很难得到孩子的认同,那么父母和孩子应该如何合理安排压岁钱呢?

  对此,郑州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谢菲菲建议,给孩子几种选择,如把这笔钱用来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报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辅导班、课外班;参与公益计划,种一颗小树、资助一个小朋友;孩子想去哪个地方旅游,可以将孩子的压岁钱作为旅游经费投入进去。

  谢菲菲还提到,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培养孩子的金钱观和消费观对于家长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课题,可以先从让孩子设计一个消费计划表开始。她指出,“让孩子参与家庭的理财过程中,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家庭的成员,孩子在制定自己的理财计划中有错误时,如在游戏中不断的过多支出,家长要及时指出。”


上一篇:男子火车上遇老乡假装干部 借银行卡盗取30余万
下一篇:湖南一男子当街挥舞砍刀被民警开枪制服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管理 | 手机后台管理 
 
长沙律师 长沙市律师
Copyright© 2011-2012 湖南长沙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95号明景公寓2栋403室
电话:0731-82295684 传真:0731-82295184 手机:13397490478 E-mail:gjjlawyer@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